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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事問我,為什麼會想結婚。
這各同事,女性,未滿30歲。
還沒30歲的我,也曾問過許多結婚的朋友這各問題,面對婚姻,害怕多於憧憬。
過了30歲之後,遇到大爺,忽然有了結婚的念頭,就像讀小說,翻過了、結束了一個故事,開啟一個全新的故事。
大爺也許不是最棒的,但誰能找到100分的伴侶呢?
我喜歡他對我生活的細細思量,照顧我的心情,照顧我的生活,也許沒辦法舌燦蓮花,但偶爾的冷笑話也還不賴。
沒有俊帥的外表也好,就讓他的女人緣少一點。
兩鬢的白髮不染黑也罷,讓我看起來更年輕一點。
享受我的撒嬌,理解我的任性,還有大部分的耍寶胡鬧。
這些就已足以讓我想嫁給他,
結婚的念頭,是一種直覺,是一種感覺,當一個點觸動,就什麼也無法阻擋。
今天看Lipstick Jungle,很喜歡Victory Ford這各角色,天真善良,有一點點傻勁。
她說每個人都有一種愛的表現,她愛的表現就是讓對方穿上她做得西裝,然後在內袋繡上"Will you marry me?"
這樣純真的愛情,我想就是一種結婚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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